为提高学校校园管理水平,为教学、科研及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创造一个清洁、优美、舒适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同时也为建立“卫生清洁工程”长效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各处(室)、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本校内的爱国卫生工作。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后勤处。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传达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办法等;
2、根据各级政府的统一规划及各阶段工作指令,适时安排布置我校的爱国卫生工作;
3、指导我校各部门、各系部履行其应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并对其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4、组织动员我校全体人员参加爱国卫生工作;
5、组织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6、负责组织学校迎接各级政府的爱国卫生检查工作;
7、开展校内及校际间爱国卫生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8、负责爱国卫生奖惩工作;
9、负责爱国卫生问题的调研、处理工作。
各系(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职责是搞好本部门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养树立卫生先进典型;制定本部门有关卫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具体落实卫生计划;组织卫生突击工作和平时卫生保洁工作;监督、检查本部门的卫生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测评比活动;通知和分配工作任务并及时报告工作。
二、卫生管理
(一)学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能职责负责分管的爱国卫生工作,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部门工作日程,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开展经常性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建立、健全、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责任制。
(二) 学校清扫保洁按下列责任分工:
1、学校除教室、学生公寓、实验实训室、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食堂以外的公共区域,公共厕所,学校会议室、接待室由基建后勤处负责找保洁公司保洁。
2、学生生活区卫生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
3、教室卫生、实验实训室卫生由各系(部)负责。
4、食堂卫生由生活服务中心负责。
5、职工宿舍区域卫生由物业公司负责。
(三) 坚持经常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提高人们讲卫生的意识。教务部门应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每个系每年对全校教师开展1-2次健康知识讲座,医务室每季度办一期健康知识专栏。
(四)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公共卫生,切实履行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任何人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随手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食品包装等废弃物;不得乱倒垃圾、建筑渣土、污水、粪便等;不得将污水排到路面,不准将污物流到路面;车身不洁的机动车不得在学校道路上行驶;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内焚烧树叶、垃圾;运输散体、流体的机动车不得冒装或者沿途飞扬、撒漏;不得损坏、盗窃、擅自移动环境卫生设施,影响环境卫生设施的使用。
(五) 在校内施工、修缮必须围墙标牌,不准擅自扩大占地范围。不得在道路上进行搅拌、过滤白灰和筛沙子、石子、白灰,不准将冲洗沙石的泥水满地流或流入下水道。楼内施工不得影响学生正常上课和教职工正常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经营性废弃物不准倒入生活垃圾点,也不准就地掩埋,必须自行及时运到校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六)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会议室等场所禁止吸烟。
三、卫生标准
(一) 环境卫生标准
1、校园环境区,要做到“六无”、“六净”。即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浮土砖头瓦砾、无纸屑果皮、无坑洼污水、无杂草丛生;墙根净、电杆净、路面净、花池净、台阶净、垃圾箱内外净。
2、人人做到“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画乱挂,不乱堆乱放,不乱扔烟头、纸屑、果皮(核)和造成白色污染的一次性餐具、塑料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不损坏花草树木。
3、建筑、维修垃圾,应由施工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筑单位,及时运出校园。坚决制止向校园内随意倾倒的行为。
(二) 室内卫生标准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实行“九统一”:铺面平整、被子枕头摆放统一,衣帽等物品挂放统一,鞋子放在床下要摆放整齐统一,桌柜上面摆放物品要统一,小凳、脸盆、牙具、毛巾等放置要统一。门窗无破损,墙壁无乱贴乱画,顶棚无蛛网,灯具和悬挂物无灰尘,玻璃明亮,室内和阳台地面干净、无痰迹和废纸脏物,室内通风良好、无异味。
2、教室内地面干净、无痰迹和废纸、脏物堆积,四壁无乱写、乱画,顶棚无蛛网,吊扇、灯具无尘土,门窗桌椅无破损,桌椅整齐、干净,玻璃明亮、窗台干净、通风和采光良好。
3、办公室要做到门窗干净、玻璃明亮,各种办公用具整齐干净,四壁、顶棚、吊扇、灯具无尘土、蛛网,地面干净、无痰迹和烟头纸屑、无杂物堆积。
4、实验室和图书馆内要干净整洁,图书、仪器、标本摆放整齐。 5、库房内物品摆放整齐、分类上架,墙壁、顶棚无蛛网,地面
干净,通风良好,无霉味、无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