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系学生党支部推荐、选拔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

作者:中医系管理员 时间:2016-11-14 点击数:

中医系学生党支部推荐、选拔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

一、发展对象确定的条件与标准

1、经过一学年教育和培养、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在同学中有良好信誉和群众基础;政治素质高,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

3、严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和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年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

5、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任何处分;

6、管理服务工作突出、同学认可度高的校系学生干部及为学校或系部有特殊贡献者优先。

二、发展对象推荐程序与办法

1、各班辅导员牵头由各班团支部书记组织团支委召开民主会,充分酝酿后以坚持公正客观原则,坚持先进性原则,酝酿推荐候选人;

2、各班团支部召开民主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推荐对象,辅导员对推优对象审核后,填写意见,报系学生党支部。

3、系学生支部综合学生处、团委等部门意见,经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推优名单,报系党总支审核,将正式推荐名单在全校公示,接受监督。

4、各班团支部根据本班总人数,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中医系学生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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