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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度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综合档案室  日期:2022-10-06 09:54:20

    各处(室)、院(部)、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要求,现将档案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范围

    1.各部门2021年度永久、30年(长期)、10年(短期)保存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2.2021年以前应移交归档尚未移交归档的各种档案(包括照片档案)

    二、移交要求

    各部门移交档案必须保持本部门档案的完整性,符合文书、科技、照片、电子、磁性载体档案的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及系统整理,确保材料齐全完整,全面真实鲜活地记录工作成果。凡移交档案必须同时移交纸质案卷目录和归档文件目录及其电子目录一式两套,填写档案移交凭据,完善交接手续。

    三、移交安排

    序号

    移交时间


    序号

    移交时间

    1

    工会

    613

    14

    党办

    627

    2

    行办

    614

    15

    统战(宣传)部

    628

    3

    审计办公室

    614

    16

    教务处

    1121

    4

    团委

    615

    17

    临床学院

    1122

    5

    纪监室

    616

    18

    中医学院

    1123

    6

    质管办

    616

    19

    护理学院

    1124

    7

    保卫处

    617

    20

    药学院

    1125

    8

    校企部

    617

    21

    医技学院

    1125

    9

    学生处(疫情防控办)

    620

    22

    公卫学院

    1128

    10

    科技处

    621

    23

    医基部

    1129

    11

    基建后勤处

    622

    24

    公基部

    1130

    12

    财务处

    623

    25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30

    13

    人事处

    624




    附属人民医院、附属医院、附属中医院档案由各医院院办负责指导、接收及集中保管。

    四、工作联系

    凡在档案整理移交工作中有需要咨询的事项,请及时与学校综合档案室联系。

    联系人:傅 勇,办公电话58555202

           赵 波,办公电话58555202

           于心利,办公电话58555202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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