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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度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综合档案室  日期:2021-04-20 00:00:00

    各处(室)、院(部)、附属医院:

        根据《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要求,现将档案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范围

        各部门应将2020年度永久、30年(长期)、10年(短期)保存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按规定向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要求

        各部门移交档案必须保持本部门档案的完整性,符合文书、科技、照片、电子、磁性载体档案的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凡移交档案必须同时移交案卷目录和归档文件目录及其机读目录一式两套,填写移交清册,完善交接手续。

        三、移交安排

    序号

    移交时间


    序号

    移交时间

    1

    工会

    5月25日

    14

    党办

    6月29日

    2

    审计办公室

    5月25日

    15

    行办

    6月30日

    3

    团委

    6月10日

    16

    教务处

    11月30日

    4

    纪监室

    6月15日

    17

    临床学院

    11月18日

    5

    质管办

    6月15日

    18

    中医学院

    11月19日

    6

    保卫处

    6月23日

    19

    护理学院

    11月22日

    7

    校企部

    6月23日

    20

    药学院

    11月23日

    8

    学生处

    6月24日

    21

    医技学院

    11月24日

    9

    科技处

    6月24日

    22

    公卫学院

    11月25日

    10

    基建后勤处

    6月25日

    23

    医基部

    11月26日

    11

    财务处

    6月25日

    24

    公基部

    11月29日

    12

    人事处

    6月28日

    25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月30日

    13

    招生处

    6月28日




    注:附属人民医院、附属医院、附属中医院档案由各医院院办负责指导、接收及集中保管。

        四、工作联系

        凡在档案整理移交工作中有需要咨询的事项,请及时与学校综合档案室联系。

        联系人:傅 勇,办公电话58555202,手机13509431943;

        于心利,办公电话58556880,手机1888377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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