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院(所):
根据《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扎实推进,确保顺利完成档案移交工作任务。现将档案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范围
各部门2016年度属永久、长期(30年)、短期(10年)保存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
各部门应对照档案移交日程安排表,将属于归档范围之内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按规定向学校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档案标准及程序要求
各部门移交档案必须保持全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质量符合文书、科技、照片、电子、磁性载体档案的行业标准。凡移交档案必须同时移交案卷目录和归档文件目录及其机读目录一式两套,填写移交清册,完善交接手续。
三、档案移交日程安排
四、工作联系方式
凡是档案整理移交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可及时与学校档案室联系。
联系人:傅勇、赵波
联系电话:5855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