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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补充认定李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结果公示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03/23 来源: 浏览:次 字号:

根据《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议组研究审议现将药学院20263月第2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2024药品经营与管理1班   比较困难


公示期自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26日,如对以下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反映。

监督电话:023-58567110

联系地址:药学院学工办办公室(第实训楼B504




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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