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药学院学生汪福小,系2025级药品质量与安全1班学生,该生在2026年3月参军保留学籍。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取消他的一等国家助学金。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小组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研究审议,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同意将汪福小的一等国家助学金替换给李佳。
2024级药品经营与管理1班 李佳 一等
公示期自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日,如对以下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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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药学院学工办办公室(第二实训楼B504)
药学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