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药学院3名学生在2025-2026-1学期考试作弊、1名学生在2025-2026-1学期休学。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决定替换他们的国家助学金,具体情况如下:
张沥心,系2025级药品质量与安全1班学生。由于该生在2025-2026-1学期考试作弊。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取消该生的一等国家助学金。
胡丽,系2025级药品质量与安全1班学生。由于该生在2025-2026-1学期考试作弊。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取消该生的二等国家助学金。
陈思琴,系2025级级中药1班学生。由于该生在2025-2026-1学期考试作弊。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取消该生的三等国家助学金。
陶泓霖,系2025级中药制药1班学生。由于该生在2025-2026-1学期休学。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取消该生的二等国家助学金。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小组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研究审议,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以及学习成绩,同意将张沥心的一等国家助学金替换给石柳,胡丽的二等国家助学金替换给刘鑫,陈思琴的三等国家助学金替换给李念秋,陶泓霖的二等国家助学金替换给黄友勤。
班 级 姓 名 助学金等级
2025级中药学4班 石 柳 一等
2025级药学(两年制)1班 刘 鑫 二等
2025级中药学1班 李念秋 三等
2025级中药制药1班 黄友勤 二等
公示期自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3日,如对以下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反映。
监督电话:023-58567110
联系地址:药学院学工办办公室(第二实训楼B504)
药学院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