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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交流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2-12-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合作交流中心是学校对外联系的窗口,根据学校“三全育人”建设、发展定位、办学方向、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总体要求,通过校地、校企、校院等方面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密切关注国内、外企业需求,找准与行业企业、医院合作的契合点,与之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实现政行校院企合作“双赢”。合作交流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政校院企合作工作

1.宣传学校办学宗旨和办学成果,围绕产教融合、医教协同发展要求,积极拓展合作单位。

2.建立健全校企院合作运作机制及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学校产教融合、校企院合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协调和开展学校产教融合、校企院合作相关工作。

3.代表学校与各级地方政府对接联络,组织开展校地合作项目谈判、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学校各院(部)校地合作项目的推进工作。

4.代表学校与企业、医院对接联络,负责组织校企(院)合作项目开发、合作协议签订与管理,负责对各学院(部)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与校企院合作有关的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每年定期开展校企院合作工作调研,定期举办校企院合作工作洽谈会、信息通报会和经验交流会等;定期调研校企院合作项目运行状况,及时解决校企院合作中的困难、问题,总结推介好的经验、做法。

6.负责地方、行业、企业捐赠项目管理工作,积极组织争取地方、行业、医院、企业的资金和设备支持。

7.负责校企院合作各项经费审批、使用和管理。

8.负责校企院合作项目质量情况反馈,校企院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实习基地管理工作

1.指导各院(部)拓展校外实习基地,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协助各院(部)引进行业企业专家、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教学;协助人事处、教务处和各学院开展教师顶岗实践工作;协助学生处开展实习学生管理;协助教务处开展实习教学巡查等工作。

2.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的制定、遴选及评估工作。

三、职教集团(联盟)工作

牵头重庆三峡库区医教协同职教集团、成渝双城经济圈医药卫生职教联盟、中华中医药学会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联合体等集团(联盟)理事会校企院工作站的日常管理,负责集团(联盟)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

四、职业培训工作

负责对接政府相关部门、医院、企业和学校,策划和联络各类职业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

五、乡村振兴工作

牵头学校乡村振兴工作,积极策划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牵头鲁渝教育帮扶协作相关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