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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2/10 来源:本站 浏览:次 字号: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重庆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指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校园安全稳定类

1.学校师生员工参与的校内外各种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和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2.校内的打、砸、抢、烧以及围堵校门、冲击学校行政办公场所、教学实训场所和生活场所等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突发事件。

3.各种非法传教、未经批准的政治性活动。

4.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种恐怖袭击以及渗透破坏事件。

5.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治安、刑事案件。

6.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安全稳定类突发事件。

(二)校园及周边卫生类

1.校园内发生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2.学校所在地区或区域内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自然灾害类

各种气象、洪水、地质、山林、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四)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类

1.学校楼堂馆舍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2.校内涉及师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校园大型集体活动出现安全事故。

4.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

5.校园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6.校内湖塘出现溺水事故。

7.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安全稳定事故。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类

1.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

2.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3.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和计算机应用系统安全运行的事件。

(六)考试安全类

1.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

2.在考试、评卷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违规事件等。

(七)其他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二、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

三、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专项工作组,负责学校突发事件的指导、督促和处置工作,确保紧密配合,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有效。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导下,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院(部)、附属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事件处置和指导督促工作。

(三)联防联动,快速反应。各应急专项工作组按照分工,相互协作,群防群控;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启动预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各种损失。

(四)预防为主,妥善处置。认真开展安全稳定隐患苗头排查预警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立足防范,抓早抓小,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减少损失和避免不良影响,防止学校正常秩序的失控和混乱。

(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置。根据不同事件性质,处置突发事件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角度出发,适时、准确地运用政策法律武器,避免和防止违法处置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发生,及时有效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六)因势利导,避免失误。从稳定发展大局出发,抓主要矛盾,因势利导;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局部问题向全局问题、非政治问题向政治问题、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防止因重视不够、处置不当、矛盾激化、信息蔓延、扩大事端。

四、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值周校领导(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校长

成员:党委办公室、统战部、行政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基建后勤处、教务处、科技处等主要负责人和六院三部、附属医院等党政主要负责人

以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岗位异动,由继任者自动替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指导工作小组开展现场调研、事件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

2.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工作;根据需要召开干部和师生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统一思想。

3.总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二)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稳定为主)和行政办公室(安全为主)主任共同担任,其日常工作由保卫处、学生处共同组织开展。

主要职责:收集分析情报,研究对策,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建议;督促各处(室)、院(部)工作落实和有关责任追究;总结推广应急处置工作经验;制定和修订应急处置预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项工作组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相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是负责完成某项具体工作任务的机构。

1.安全保卫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保卫处全体人员、各处室安全责任人和院(部)安全干事

主要职责:(1)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及应急办的安排,对事发地、楼栋、门卫和交通等实施强制警戒控制措施;(2)根据命令,组织实施抢险救灾、组织人员疏散、维持秩序;(3)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防止事态蔓延和校外人员进校侵扰;(4)协助公安、国安、国保等单位的调查取证和案件侦破工作。

2.学生管理组

组长:学工部(学生处)长

成员:学生处、团委全体人员、各院(部)学工人员和专兼职辅导员

主要职责:(1)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及应急办的安排,召开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积极引导,防止事态扩大;(2)有针对性地对主要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和说服教育;(3)联系学生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工作;(4)组织学生配合公安、保卫等部门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

3.信息报送组

组长:党委统战部主任

成员:党党委统战部全体人员,网络中心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各类工作信息和动态,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情况;(2)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设置公开的信息发布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3)负责接待媒体采访,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对外发布相关信息;(4)加强信息监督检查,杜绝不实报道,正确处理不良信息。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基建后勤处处长

成员:基建后勤处全体人员、附属医院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1)保障校内水、电、气等正常供应;(2)及时提供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各类材料和物资;(3)动员和组织医务人员参与救灾救护工作,保证伤病人员及时得到救治;(4)恢复重建和环境保洁工作。

5.现场处置组

组长:突发事件管辖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学校应急办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1)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撤离;(2)控制现场,加强警戒,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3)上报学校应急办公室,针对现场突发事件和伤员情况及时联系110、120或119,组织力量送往医院;(4)排查现场其他隐患,防止围观、拥挤、踩踏等意外事故发生;(5)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掌握第一手材料;(6)根据现场领导指示,参与部门相互协作,做好抢救、维护、疏散、取证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全校各部门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落实一名安全信息员,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二)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发生或发现突发事件,不论是部门或个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办或保卫处报告;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3.续报:根据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及时续报,学校对外的信息传递和报送由党办负责。

(三)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事发部门负责人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等,立即电话报告应急办公室,情况严重直接报告分管领导,并进一步核实情况;2.书面材料报送。事发部门报告学校领导小组时应有书面材料,并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批示开展工作,重大信息由学校应急处置办公室书面上报市教委。

(四)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等);2.事件发生起因、性质判断、影响程度和发展评估;3.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4.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事件结果以及公众和媒体的反应;5.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五)预防预警行动

1.各部门把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分解落实到位,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提前预防,提前报告,提前整改,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协作;2.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应急指挥和实战能力;3.各专项工作组和部门按职责分工,强化应急准备,强化预防教育,随时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应急工作;4.突发事件对外信息发布由党办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宣传介绍。

六、应急处置程序

(一)报告:事发现场部门或人员立即报告保卫处、学生处和学校应急处置办公室。紧急报告联系电话:

应急办:58556880(总值班),58556855(党办)

保卫处:58556810(值班室),58554426(一号门)

学生处:58556813(值班室),58556836(宿管办);

(二)启动:应急办针对突发事件状况,请示领导,启动应急预案。按事件等级,涉及部门负责人和被通知的部门和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控制:事发现场管理人以救人为先,组织救援,掌控事件诱因和当事人;保卫处第一时间赶至现场,维护秩序,人员疏散,保护现场,对肇事者或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控制和留查;事发部门掌控师生思想动态和言论,注重引导;党办和计算机中心做好舆情监控,防止事态蔓延。

(四)善后处理:保卫处、学生处和事发部门相互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安全稳定类

1.等级划分

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事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发展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

①师生聚集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烧等,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②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③发生在校内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校内发生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人及以上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④其它视情况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①师生聚集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②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③校内发生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校内发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3人以上、10以下受伤安全事故;④其它视情况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

①校园内出现各种涉稳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出现过激言论,网上出现串联和煽动性信息,并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②其它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

①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师生关注和聚集;②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和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③其它视情况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注意: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2.应急处置

1)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

①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市教委、当地公安机关报告;②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将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报市教委;③学校相关部门要全力劝阻,配合市、区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同时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寻衅滋事;④学校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部)不漏班、班级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⑤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针对师生和学校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①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市教委报告;②根据事件起因,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化解矛盾,控制事态;③具体工作参照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方式;④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①有关人员及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②事件由涉事部门党政负责人负责处理,其他部门予以协助;③具体工作参照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方式;④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4)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①保卫处、相关职能部门、有关院(部)等应立即派员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②报告分管校领导和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③通知涉及部门认真化解矛盾,及时解决、消除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④由涉事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3.注意事项

1)保证信息畅通。实行及时报告制和学生主要信息共享互通制。

2)讲究工作方法。一是要区分性质、依法依规、讲究策略,立足于争取大多数人,立足于缓解矛盾,立足于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立足于迅速控制事态;二是要适时准确运用政策法律武器,必要时可邀请学校法律顾问提供咨询,参与处理;三是要做好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和存档;四是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重大治安事件类

处置各类重大治安事件,由保卫处、学生处牵头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及院(部)配合,必要时成立指挥部和相关工作组(如: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等);按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采取报告、启动、控制和处置进行。

1.对聚众罢课、罢餐、校内起哄或闹事等突发群体事件

1)保卫处组织队员赶赴现场,配合事发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秩序,防止不良后果产生;(2)掌控带头人和组织者,了解起因,不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3)立即上报学校应急办和分管领导,加强无关人员的劝阻和疏散,依法依规处理。

2.对聚众斗殴、行凶伤害、打砸抢等严重扰乱校园秩序、侵害人身安全的重大治安事件。

1)事发部门立即报告应急办和保卫处;(2)保卫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采取果断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控制事态发展,控制肇事者和保护现场;(3)相关部门组织抢救治疗受伤人员,并处理善后事宜。

3.对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治安事件。

1)事发部门立即应急办和保卫处;学校领导小组及当地公安机关报告;(2)保卫处报告公安机关,并组织保卫力量进行妥善处置,防止轻率行事,加强警戒,避免造成受害当事人和其他人质的更大伤害;(3)配合公安人员处置;(4)相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

4.对精神病人(或患有心理疾患者)滋事和伤人事件

1)立即组织保卫力量采取果断而强有力的措施进行制止和控制,注意自身安全和避免造成精神病人(或患有心理疾患者)的人身伤害;(2)向学校应急办报告,联系相关部门,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理;(3)精神病人(或患有心理疾患者)是本校学生或职工的,通知其所在部门领导以及其家属协助处理。

(三)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类

按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开展工作。

1.校园火灾事故

1)突发火灾事故,事发部门管理人和疏散员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保卫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初期灭火、人员疏散、警戒维护和转移重要财物等,第一时间向119指挥中心报警;(2)各专项应急工作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和人员抢救工作;(3)基建后勤处立即切断电、气等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掌握受灾情况和后续维修工作;(4)校医务室迅速参与抢救伤病员工作,妥善安置伤病员;(5)学生处和相关部门解决好受灾学生或职工的住宿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2.校园爆炸事故

1)学校领导、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应急救援部门报告;(2)保卫处要在爆炸现场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现场的治安状况和围观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保卫处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4)保卫处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3.校园恶性交通事故

1)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职工伤亡情况,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涉事部门负责人以及医务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2)必要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保卫处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目击证人;(4)相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并处理善后事宜。

(四)房屋、围墙倒塌、湖塘溺水、拥挤踩踏事故类

1.房屋、围墙倒塌

1)分管领导、基建后勤处、保卫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处置、救援和现场警戒工作,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2)采取诸如切断电、气等有效措施,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3)相关部门要协同作战,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4)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理善后事宜。

2.校园湖塘溺水

1)保卫处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施救和打捞工作,并通知120救护和向分管领导报告;(2)分管领导、学生处、相关职能部门和涉事部门负责人亲临现场,组织救援,采取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等应急抢救措施;(3)报告辖区派出所,成立善后工作小组,通知家长,部门之间协同处理好善后事宜。

3.发生拥挤踩踏

1)保卫处、学生处、基建后勤处、相关职能部门和涉事院(部)要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开展人员疏导和救护工作,立即报告学校领导;(2)按照现场领导指示,统一指挥,分隔人群,控制局势,制止拥挤;(3)情况严重者立即通知120将重伤人员送往医院,对轻伤者现场进行应急抢救;(4)妥善安置伤病员,做好其他学生心理安抚工作;(5)学生处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做好善后处理准备,党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五)危化物品污染事件类

1.意外因素引起危化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进行隔离;

2.保卫处和危化物品泄露部门配合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采样分析,调查检验,确定主要污染物质和产生的危害程度,评估可能造成的危害;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整改;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

4.对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地方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危险或污染危害排除后,相关职能部门和涉事院(部)要做好善后工作,分析原因,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学校应及时向地方环保部门报告。

(六)食物中毒事故类

1.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应急办公室,现场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应立即通知学校医务室或联系120赶到现场组织抢救;

2.相关职能部门和涉事院(部)负责人应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救人抢险、人员疏导等工作;

3.保卫处组织安保力量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现场,配合抢救中毒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 行政办公室应安排车辆供现场处置需要,或及时把中毒人员送到医院。基建后勤处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和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处理等。

(七)自杀、自残、自虐等非正常伤亡事件类

发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保卫处、学生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和涉事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并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通知120组织抢救。

1.对已造成身体受伤和有生命危险的,要立即护送到医院抢救;

2.保卫处在现场划定隔离区,保护现场,加强警戒,向学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3.涉事部门对自杀未果者和自残、自虐者做好劝导工作,安排人员看护;

4.涉事部门及时通知家人来校协助处理,成立善后工作小组,做好家长接待、亲人安抚、政策宣讲和善后处理工作。

(八)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联事件类

原则上一天之内未在校,辅导员第一时间报告院(部)负责人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1.相关院(部)及时报告保卫处、学生处和分管领导,通过各种途经尽可能多地了解失联学生的有关情况和线索;

2.辅导员负责提供该生平时表现或异常情况,向其家长通报情况,组织要好学生取证和协助寻找,并做好离校和失联学生寻找工作记录;

3.情况严重的或几天未归,应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协查;

4.失联学生找到后要加强纪律教育,写出认识,做好善后处理和思想稳定工作。

(九)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类

由计算机中心专业人员负责监测、控制、处置和报告。

1.对非法言论的处置

发现非法言论的第一时间,计算机中心应对该非法言论内容进行封存,并记录发布者主机IP地址,及时报告学校。若该主机IP为校外地址,则将其IP地址、链接时间报公安机关处理。

2.对敏感言论的处置

监测到不良言论的网站或主机服务,应主动停止并关闭其校园网络接入。发现敏感不良信息,立即删除,防止不良信息进一步扩散,并记录发布时间、信息内容和主机IP地址,向学校报告。

3.对黑客攻击的处置

校园网络服务主机、设备被黑客扫描攻击时,立即对攻击源进行旁路和阻断,应在第一时间对被入侵服务器进行封存,暂停其服务,并做好相应记录。若被入侵主机属于校园网络核心服务,计算机中心应及时提供备用主机,恢复网络服务。

(十)自然灾害事件类

1.灾害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市、区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下达指示,应急办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2)按照市、区政府和学校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做好师生引导,组织避灾疏散;(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检测和生命线等工作的应急保护工作;(4)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5)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和校园稳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在市、区政府和学校的统一部署下,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2)应急办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主动保持与上级部门的不间断联系,及时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3)在政府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全校上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在组织自救的同时,积极争取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学校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在属地救灾指挥部和学校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校内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配合市(区)部门做好人员抢救、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物资供应、灾民安置、校园及周边治安维护、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接受救援、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4.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工作

一旦接到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结束指令,应转入恢复重建阶段,全校动员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加强校园隐患排查,开展师生防灾自救安全教育,各部门同心协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八、附则

(一)本预案是我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学校各部门应遵照执行。校内外组织的大型活动,由牵头部门制订活动方案,并依照此拟定专项应急预案。

(二)在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四)本预案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