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医专〔2015〕147号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印发《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柔性引进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院(所):
为进一步拓宽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引进的渠道,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柔性引进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柔性引进暂行办法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12月8日
附件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柔性引进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拓宽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引进的渠道,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柔性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为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建设和特色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结合学校《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对象
1、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市)级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及更高层次的专家等;
2、紧缺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学校发展急需、个人特长突出的人才。
二、引进方式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采用“关系不转、户口不迁、双向选择、合同约束”的方式,柔性引进我校在教学、科研、医疗和特色发展等方面急需的人才。
1、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到校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合同管理。
2、柔性引进人才工作时间及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合同约定的方式明确工作任务、达成目标、来校工作时间等,为学校提供服务。
3、柔性引进人才聘期一般为3--5年。
三、工作任务
1、培养相关专业或学科的教学、科研或临床团队。
2、帮助和指导我校的重点专业建设,附院重点学科或特色学科建设。
3、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完成一定的科研工作任务。
4、其他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
四、引进待遇
1、根据引进人才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与引进人才协商约定在校工作期间待遇。
2、学校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食宿及往返差旅费(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引进程序
1、各用人部门根据专业建设、团队发展的需要,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提出本部门本期柔性引进人才的计划、应聘条件、工作任务、达成目标、拟给予待遇等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汇总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在学校相关网页上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2、应聘者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填写《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柔性引进人才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学历、职称、学术代表作、成果获奖、申报专利等)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组成专家组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和能力(技能、特长等)进行评审与鉴定。
4、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
5、公示签约。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约。
六、考核与管理
1、用人部门负责柔性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合同自然终止,并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关待遇。
2、聘用期满,学校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用人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由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向校长办公会通报。
3、考核合格者,兑现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再引进,并根据协议视目标责任合同完成情况扣减相关待遇。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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