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促进学生公寓文明建设,树立全校学生公寓内务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学生公寓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评选类别
(一)年度文明寝室
(二)月文明寝室
(三)优秀寝室长
二、评选范围、数量及时间
(一)年度文明寝室
每年度末,按学生寝室总数的5%评比。
(二)月文明寝室
每月月末,按学生寝室总数的5%评比。
(三)优秀寝室长
每年度末,按学生寝室总数的5%评比。
三、评选条件
(一)年度文明寝室
1.本年度,寝室获得
“月文明寝室”(或含军训内务先进寝室)三次以上,且寝室成员无违规用电、夜不归寝等违纪行为记录;
2.团结互助。寝室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寝室成员积极参加校、系、班、学生公寓组织的各项活动;
3.勤奋学习。寝室学习氛围浓厚,全体成员勤奋好学、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互帮互学;
4.遵纪守法。寝室全体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模范遵守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校纪校规;每年度寝室纪律检查平均分在85分以上。
5.内务整洁。寝室、个人内务卫生能始终保持整洁,每年度寝室卫生检查平均分在90分以上。
(二)月文明寝室
1.遵纪守法。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学生公寓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校纪校规,无夜不归寝、使用违章电器、赌博等重大违纪行为记录。每月寝室纪律检查平均分在85分以上。
2.内务整洁。寝室布置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品摆放有序,窗明几净。每月寝室卫生检查平均分在90分以上。
(三)优秀寝室长
1.寝室长本人无纪律处分记录,寝室所有成员无公寓违规违纪行为;
2.寝室长年度学习成绩无不及格;
3.寝室本年度获得 “月文明寝室”(或含军训内务先进寝室)三次以上,“年度文明寝室”寝室长优先推荐;
二年级学生寝室获得“年度文明寝室”或一年级学生寝室获得“军训内务先进寝室”和一次以上“月文明寝室”;
4.积极参加学生公寓的民主管理和各项服务工作,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比表彰办法
(一)年度文明寝室
在学校组织的年度学生“创先争优”评比中进行单项评选,以每学期“月文明寝室”评比的数据和每周寝室纪律卫生评比成绩为基础,综合寝室成员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学习风气、团结互助等方面进行评比。对评出的文明寝室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并纳入班级年度考核。对于优秀的文明寝室学校向市教委推荐参加市级文明寝室评比。
(二)月文明寝室
每月月末由学生处组织评选,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牵头具体评比工作。主要以每周寝室纪律卫生评比成绩为基础,按每月考核总评成绩取前5%进行评比推优,评比标准详见《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评出的“月文明寝室”给予相应的物资奖励由学生处每月进行通报表彰,并纳入班级年度考核。
(三)优秀寝室长
每年度末由学生处组织评选,原则从 “年度文明寝室”寝室长或表现突出的“军训内务先进寝室”寝室长中产生。对评出的优秀寝室长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