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 和《重庆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渝教财发〔2017〕10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我校于2017年5月4日启动了2017-2018学年实习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系部认定工作组审核并公示,现拟认定赵玲等1784名学生为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如下:
一、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2018学年实习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7年6月15日—6月22日
三、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纪检处、学生工作部(处)提出。
纪检处:张老师 58556856
学生工作部(处):吴老师58556813
学生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