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关于发放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6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我校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经学校审核,市教委同意易小丽等3366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准及计发办法: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月,二等300//月,三等200//月)分10个月发放完成。

二、其他事项:

以上资助金均发放到“学工系统”中学生填报的“建行银行账户”,请注意及时完善个人银行卡信息,以便发放。

2015-2016学年9-11月共3个月国家助学金将在1123日后发放到账,请受助同学注意查收,如有疑问,请持本人银行卡和身份证及时到财务处(行政楼三楼)查询。

望受资助同学刻苦学习,发奋图强,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生处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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