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4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四届 “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组织受助学生参与 “助学筑梦铸人”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 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 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全校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2.征文内容。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请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在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下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闻到的感人助学故事。体裁为记叙文,要求紧扣学生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求学这一“资助育人”主要内容,感情真挚,内容真实,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应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诚实守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姓名-职务-题目(教师)、学校-姓名-专业-题目(学生),具体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在文章结尾处注明。

(二)视频大赛

1.参赛对象:全校教师和学生。

2.参赛视频内容。以“用奋斗书写青春”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学习中的瞬间,或是制作歌曲,编排短剧、相声、小品等文艺形式,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 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5分钟以内,不超过1G,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

3)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姓名-专业-视频名称(学生),学校-姓名-职务-视频名称(教师)。

4. 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或优盘。

(三)音频大赛

1.参赛对象:全校教师、学生。

2.参赛音频内容。以“强国一代·青春梦”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可以采用朗读、朗诵、解说、演播等形式,作品风格不限,要求用普通话录制音频。音频作品需分别提交音频文件及其对应的文稿文件两种形式。

3. 参赛音频格式要求                                                      

1)音频作品需提交10M以内的MP3格式文件,时长不超过5分钟。对应文稿文件需提交word格式文件。

2)作品命名规则为:音频-学校-姓名-专业-音频名称(学生),音频-学校-姓名-职务-音频名称(老师)。

(四)宣传画大赛

1.参赛对象:全校教师和学生。

2.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学校-姓名-专业-图片名称(学生),宣传画-学校-姓名-职务-图片名称(教师)。

三、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参赛者需登录活动网站中青在线(www.cyol.com)报名参加“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各系部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并于2018年91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参赛报名表、征文、宣传画作品(纸质件)和视频、音频(拷贝到盘或优盘中)交学生处学籍科

各系部至少报送10篇征文,宣传画、视频、音频作品各1件,学校将根据收取作品情况进行评选表彰,并择优推报参加全国评选。

四、相关要求

各系部要充分重视本次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教师参与此次活动。本次提交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

 

附件: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名表.doc

 

 

                                                                           学生处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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