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渝教财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陈*语、牟*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6月12日-6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临床医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
学院电话:023-58567515;周老师:18375662273;米老师:1511190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