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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2026年国家助学金补评结果公示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05/21 来源: 浏览:次 字号:

根据《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渝教财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因田*盈、袁*、叶*鹏3月参军入伍,已取消国家助学金资格。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审核、院部评议,现拟定刘*雲接替袁*享受国家二等助学金,赵*宁接替叶*鹏享受国家二等助学金,杨*曼接替田*盈享受国家三等助学金,袁*拟增补评定国家三等助学金。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4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临床医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

学院电话:023-58567515;周老师:18375662273;米老师:15111901651;邮箱:Lcxyzz4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