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为依据,以本工作室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制度
(一)教学名师工作室负责人职责
1.负责主持教学名师工作室的全面工作,完成相关建设任务。制订工作室管理制度与发展规划,拟定工作室培养计划及实施方案,指导工作室成员开展工作,并建立工作室档案,负责搜集整理归档工作室建设资料及相关成果资料。
2.帮助成员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并督促实施完成,组织对工作室成员进行工作评估与考核,建立本工作室团队成员个人发展档案。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成员提升学识水平,努力提升团队成员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4.带领工作室团队完成学校及院部安排的教师培养和指导任务。
5.制订工作室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方案,主持课题研究工作。
6.在院部网页建立“教学名师工作室”专栏,加强管理,展示并交流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
7.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实践活动,根据需要邀请校内外专家、教授指导工作,组织成员到教育教学领先学校学习考察,不断吸纳和提升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8.负责本工作室的日常事务管理及经费使用、管理。
(二)工作组成员职责
1.协助工作室负责人开展建设工作。在工作室负责人的指导下,制定培养周期内的个人发展目标和具体实施计划,定期参照个人发展目标和计划,督促自我发展。
2.积极参与本工作室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研究及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各级教学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室规定的学习任务、科研任务和其他相关任务。
二、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名师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年度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年召开一次名师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年度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年安排1-2次阶段性工作情况会议,安排、督促、检查、总结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三、考核制度
1.工作室领衔人由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和名师
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每个工作室要单独建立档案。
2.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公开课、展示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成果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