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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卫学院刘某洋助学金替换说明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4/11/27 来源: 浏览:次 字号:


刘某洋,2023级食品营养与健康1班,该生在2024年11月办理了退学手续,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享受资格,该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将停止发放。基于此情况,按照班级民主评议结果,现评选2023级食品营养与健康1班李某琳同学替换刘洋同学接受国家二等助学金资助。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3天,即11月27日—11月29日,凡对初审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卫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工作组反映,地址B6-516。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00

联系电话:公卫学院办公室:58552163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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