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龙,2021级预防医学1班;该生在2022年2月底办理退学手续,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享受资格,该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将停止发放。基于此情况,按照公卫学院各班级民主评议结果,现评选2020级食品营养与卫生1班刘毕莹同学替换刘小龙同学接受国家二等助学金资助。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3天,即3月23日—3月25日,凡对初审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卫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工作组反映,地址B6-516。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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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