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困难生认定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学院审核,认定刘毕莹同学比较困难。公示期自即日始3天,即3月14日—3月16日,凡对初审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卫学院困难生初审工作组反映,地址B6-516。
监督电话:13436220333(何怡璇老师)
监督邮箱:56374825@qq.com(何怡璇老师)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