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和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18〕15号)精神,做好今年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提高全校师生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有效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我们编辑整理了有关非法集资特征和手段、典型的非法集资项目和远离非法集资的倡导等宣传资料,现发送全校教职工及学生学习。
附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财 务 处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公安部提醒需要特别警惕的十类“投资理财”项目
(一)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二)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三)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四)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五)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六)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七)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八)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九)“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十)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三、非法集资主要特征和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夜暴富”的神话。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而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有的以种植、畜牧再回收等名义;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收益高回报,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金融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甚至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发展下线,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四、远离非法集资的倡导
(一)做到“六要、六不”。“六要”,即:要通过正规银行申请贷款;要根据还款能力适度借贷;要认真查看借款合同内容;要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要讲究诚信及时足额还款;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六不”,即:不相互攀比过度消费;不恶意拖欠借款不还;不盲目相信虚假宣传;不与网贷平台线下签约;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参与诈骗、传销等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
(二)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了解相关贷款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辩别能力,不断强化防骗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在网上要谨慎使用个人信息,勿将个人身份证、学生证等借给他人网贷或购物。全校师生务必要提高风险意识,高度警惕网络传销和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始终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脚踏实地勤奋努力,才能创造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