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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第1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11/11 来源: 浏览:次 字号:

根据《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议组研究审议现将药学院2025秋季学期第1次国家助学金补充评定结果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3日,如对以下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反映。

监督电话:023-58567110

联系地址:药学院学工办办公室(第实训楼B504



附件:药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第1次国家助学金补充受助学生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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