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第1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议组研究审议,现将药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第1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5日,如对以下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反映。
监督电话:023-58567110
联系地址:药学院学工办办公室(第二实训楼B504)
附件:药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第1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结果公示表
药学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