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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替换李世兵等4人国家助学金的结果公示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03/24 来源: 浏览:次 字号:

药学院2021级中药学(社招)1班学生于2025年3月毕业,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决定替换他们的国家助学金,具体情况如下:

李世兵,系2021级中药学(社招)1班学生。由于该生于2025年3月毕业。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取消该生的一等国家助学金。

冉孟清,系2021级中药学(社招)1班学生。由于该生于2025年3月毕业。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取消该生的一等国家助学金。

冉国艳,系2021级中药学(社招)1班学生。由于该生于2025年3月毕业。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取消该生的二等国家助学金。

张伶俐,系2021级中药学(社招)1班学生。由于该生于2025年3月毕业。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取消该生的三等国家助学金。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小组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研究审议,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以及学习成绩,同意将李世兵的一等国家助学金替换给伍贤慧,冉孟清的一等国家助学金替换给张鑫蕊,冉国艳的二等国家助学金替换给黄佳佳,张伶俐的三等国家助学金替换给赖态坪。

班级

学生姓名

助学金等级

2023级中药学4班

伍贤慧

一等

2024级中药制药1班

张鑫蕊

一等

2023级中药学4班

黄佳佳

二等

2023级中药学4班

赖态坪

三等

公示期自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6日,如对以下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反映。

监督电话:023-58567110

联系地址:药学院学工办办公室(第二实训楼B504)

药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