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5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感谢你对我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考试的关注!为保障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顺利开展。现将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3月8-11日(星期一—星期四)

二、考核对象

经初审,符合我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sydwgkzpxxgk/202012/t20201202_8521430.html)所设人才岗位条件,接到通知并经我校人事处官网公示的人员。

三、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文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面打印填好内容的《报名登记表》(简章附件4)一份,本人签字。

3.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学历查询证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学位查询证明。

5.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证明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6.岗位条件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党员证复印件或者校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有效党员证明原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尚未办理的,以考试机构的成绩合格证明为准。

8.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9.应聘人员属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须在复审当天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0.重庆市外到校应聘人员均须持有3月8日前7日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具体要求详见《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指南》(附件1)),且“行程健康码”为绿码方可进校。

(一)复审和报到:3月8日8:20-11:30在学校行政楼418报到

(二)心理测试:3月8日下午

(三)笔试:3月8日下午

(四)专业技能测试:3月9日

(五)综合面试:3月10日

(六)体检:3月11日

五、特别提醒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为确保参加我校公招应试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安全顺利有序开展,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准备好相关材料,做好各项防疫措施。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指南.docx

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温馨提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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