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3-07 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院(所):
为规范校本部小区的管理,经学校研究作出如下规定:严禁破坏小区绿化带进行蔬菜种植;严禁在室外及公共区域饲养家畜、家禽;妥善管理好自家的宠物;不得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望各部门认真传达贯彻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