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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校园网信息发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3    浏览次数: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文件

三峡医专办〔2016〕4号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加强学校校园网信息发布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院(所):

校园网是宣传学校的窗口,是全校师生了解学校重大活动及日常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校园文化等信息的重要渠道。为加强对校园网信息管理,现就学校网站信息的审核、发布作如下规定:

一、信息安全责任:学校网站(含学校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学校网站信息发布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审核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存在政治问题或违反知识产权等的信息,发布的内容应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二、信息发布流程:各部门网站的信息由部门提供,部门负责人审定后自行发布;需在学校主网站各栏目发布的信息由信息发布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行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发布,重大信息需经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核。

三、信息发布要求:

1、及时完善和更新部门信息。原则上,一个月应对所属的网站内容进行一次更新,重要工作动态和有时限要求的信息必须及时更新。

2、新闻内容和图片不得损害学校形象,杜绝具有负面效应的稿件和图片,新闻和图片应突出新闻价值和活动主题。文字和图片排版要规范。

正文:内容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三,段落间距为固定28磅,首行缩进2个字符。

图片:宽度不超过800像素,图片下边加图片说明文字。

附件:附件要求名称清晰,能反映附件内容,勿使用数字与字母作为附件名称。

3、需发布到主页上的信息,文字和图片分别发送到办公室,并配上图片说明。

附件:1.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2.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主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2月8日

附件1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编号:

题 目

信息发布

栏目

拟稿人

部门负责人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发布人

发布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主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编号:

题 目

信息发布栏目

校园网(新闻快递□ 通知公告□ 院系动态□)

提出部门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校办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校领导

意见

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发布人

发布人签字: 年 月 日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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