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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教授团队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7    浏览次数:

三峡医专〔2015〕16号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实施“教授团队工程”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院(所):

为了充分发挥我校教授在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全面带动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素质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与科研能力水平的提高,推进专业建设和发展,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教授团队工程”。现将《“教授团队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团队工程”实施办法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1月26日

附件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教授团队工程”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我校教授在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全面带动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素质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与科研能力水平的提高,推进专业建设和发展,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教授团队”特指由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领衔组建,由校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教学、临床科研队伍。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参加教授团队工程的全体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管理及其领衔组建的团队工作管理。

三、管理周期

教授团队管理周期原则不超过四年,根据工作情况可提前申报终期考核。

四、申报对象

(一)学校取得正高级职称两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含附属医院)原则上均要求参加。

(二)近三年退休者可不参与。

五、团队组建原则

(一)教授团队由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牵头组建。专业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教授可共同组建团队,指定1名牵头人。

(二)团队其他成员根据专业相关、目标管理、结构合理等原则,采取团队负责人提名、参与人员自我推荐等形式组建。

(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每人只能参加一个教授团队,每个团队原则上由4-7人(含负责人)组成。人员可跨部门和单位组建,跨单位原则上在三峡医药卫生职业教育理事会成员单位选择,外单位人员不超过团队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教授团队组建应注重梯队建设,成员构成涵盖高、中、初职称结构,兼顾老、中、青年龄结构,鼓励学科交叉,开展合作。

六、申报审批程序

(一)教授团队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提交到相关系部。

(二)系部审核推荐,并将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高教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团队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四)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团队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推荐候选团队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查批准。

(五)学校对审查批准的教授团队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学校发文公布。

七、教授团队基本目标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情况,教授团队分教学团队和临床团队两大类别,分别设定团队基本工作目标。

(一)教学团队

1.教学基本目标

(1)教授团队应共享教学资源,了解专业、行业发展情况,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采取先进的教学手段,重视实践教学,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措施,团队成员无教学事故,教学效果好,教学评价有明显进步。教授团队工程期满考核,团队成员考核性听课良好以上。

(2)团队中、初级人员开设课程应有一名高级职称人员全面负责指导、监控。

(3)管理期内团队成员公开发表第一单位(学校、附属医院)第一作者教改论文不少于3篇。

(4)管理期内团队或团队成员,专业及课程建设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一个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建设;

②完成一门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或视频公开课)建设;

③完成一个新专业申报并建设通过新专业合格评估;

④完成一个重点实验实训室建设;

⑤完成一个校级及以上重点或特色专业建设。

(5)管理期内,团队或团队成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市级及以上个人教学竞赛奖(三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

②指导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专业竞赛奖项(三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

③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项(三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

④主编公开出版教材或专著不少于1部,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教材不少于2部。

2.科研基本目标

(1)学术论文

管理期内,团队成员公开发表第一单位(学校、附属医院)第一作者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8篇,其中中文核心及以上的不少于5篇。

(2)课题

管理期内,团队或团队成员实现以下目标之一:

①主持完成市级及以上课题不少于1项或区级(不含校级)课题不少于2项;

②获得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

③获得区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及以上。

3.人才培养基本目标

管理期内,团队或团队成员完成以下目标之一:

(1)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少于1人;

(2)获得校级及以上个人综合性表彰不少于1项;

(3)培养期内,新增校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区级及以上学术技术优秀青年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或学术技术团队负责人不少于1人;

(4)获得市级及以上个人教学竞赛奖(三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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