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关于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8    浏览次数:

根据《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渝教财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学校资助中心复核,邓雅等20名学生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8日-11月22日。若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提出。

学生工作部(处):吴老师58563659


附件: 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公示名单



学生处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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