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渝教财[2007]48号)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和要求,于2016年9月7日我校启动了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系部认定工作组审核并公示,现拟认定周秋元等2939名学生为我校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如下:
一、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6年9月27日—10月8日
三、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纪检处、学生工作部(处)提出。
纪检处:张老师 58556856
学生工作部(处):吴老师5855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