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寓学生学习生活秩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6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进一步加强校风校纪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对公寓学生学习生活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强规范。现就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作息时间管理

(一)早睡早起。为确保同学们有充沛的精力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校提倡夜间按时就寝,晨间“早起床、早锻炼、早读书”。无课班级的学生要求在早上8:20以前起床,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对于无课班级的学生无故未按时起床的,系部汇总情况后,由辅导员加强教育引导,并将学生按时晨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

(二)各系部应安排学工人员协同学生公寓宿管老师每天开展滞留寝室学生的查对工作。有课班级学生因病因故滞留寝室必须完善请假手续,若未完善请假手续可视为旷课滞留寝室。对上课班级无故滞留寝室的学生,检查人员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旷课处理;旷课滞留寝室的学生名单将在每周的学工例会上进行通报。

(三)夜间归寝的时间为22:30,同学们应在22:30以前返回寝室及时就寝;宿管老师、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查寝时间为:21:40—22:30,同学们应积极配合查寝工作。如特殊情况未按时归寝的请相关同学于当日到值班室核实销号。学生夜间就寝情况,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在次日10:00前通过学生公寓管理QQ群进行通报,各系部安全干事或辅导员应及时反馈学生晚归、不归情况,并加强教育。

二、加强寝室内务管理

(一)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管理,除执行《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中第八章规定外,以下要求作特别强调:

1.为防止消防安全隐患,一是禁止在寝室内私拉乱接各类管线,网线应按照要求沿墙壁规范拉接;二是寝室使用的各类插线板严禁放置在床上或绕拉在床金属护栏上;三是人离开寝室后,笔记本电脑、手机充电器、电吹风等各类电器严禁负载(负载指电器接插电源并通电运行)。

2.为防止床单元松动,保障床体安全,严禁在寝室内使用吊椅。

3.起床后,床上用品按要求折叠并统一朝向摆放整齐。床铺不得堆放任何衣服、书本、杂物等;书架上书籍和个人物品要有序摆放;鞋子注意摆放整齐,应放在书桌下或鞋柜鞋架上。

4.寝室长做好值日安排工作,值日生每天早上上课前进行寝室内公共区域卫生打扫,并于上午8:30前将室内垃圾及时倾倒至楼层的垃圾桶中;注意寝室保洁工作,不得随地乱扔东西、吐痰、泼水。

5.保持公寓墙面卫生,不得在宿舍门外乱贴、乱涂、乱画。所有课程表、通知或其它文件,统一张贴在宿舍门的背后。

6.各级、各类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二)各系部应建立和完善学生公寓寝室内务检查制度,每周定期开展寝室内务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三、寝室吸烟管理

倡导无烟校园,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和我校相关规定,禁止学生在学生公寓、教学场所、师生主要聚集地等公共场所吸烟。各班级应组织开展无烟校园相关活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吸烟问题,主动自觉禁烟、控烟。

 

 

 

 

 

                                学生处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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