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 人工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综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智育成绩、日常事务管 理、综合素质等方面,采取量化和质性相结合、静态测评与动态考 查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全面、系统地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劳 情况,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 科学生。
第二章工作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成立学校、学院、班级学生综合绩点评审三级工作机构。
(一)成立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绩点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任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学生处、 教务处、团委、财务处、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等组成。领导小组 受学校委托牵头学生综合绩点评审工作。学生处思政科负责评审的 日常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评审认定工 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各学院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学生科科长、 学工干事、辅导员代表等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评审认定的工作。
(三)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 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认定 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内公示2个工作日。
第五条 各部门分工如下:
(一)学生处
1.负责综合拟定学生综合绩点评价的相关文件和评价指标体系;
2.协调解决测评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向领导小组请示。
(二)教务处
1.提供学生测评学年必修课成绩,方便学生智育成绩认定。
2.学生技能比赛获奖的认定评定工作。
(三)校团委
负责提供校级学生干部任职、青年志愿者活动、团学相关获奖 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院。
(四)各学院
1.负责组织审核本学院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并组建工作小组, 形成工作方案。
2.认定核算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学生获奖、学院学生干部的 评分。
3.负责指导监督班级严格按照测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五)学生班级
1.做好学生德育、日常表现记录;
2.指导学生对照本规定,按时完成测评年度总结、德育和综合 素质得分,实事求是地填写学年鉴定(综合绩点评价)表,附相关 证明材料件按时提交班级评议小组,积极参与综合绩点评价工作。
3.核实计算学生智育、发展素质评分,经反馈、复核后将测评 结果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
4.解决测评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向学院工作小组汇报。
(六)其他相关部门
组织开展学生绩点相关活动的,需及时将活动内容和获奖情况 报各学院存档。
第三章测评周期与时间安排
第六条 大一学年的综合绩点评价完成时间在第三学期的9-10 月完成。大二学年的综合绩点预评价在第四学期的4-5月完成,当 年9-10月完成最终评价工作。大三学年的绩点评价在毕业当年5 月完成。
第四章测评指标及评分办法
第七条学生综合绩点主要包括德育修养、智育素质和综合素质, 大三学生综合绩点还包括实习表现。
(一)德育修养
德育修养是学生日常行为和学习过程中形成的关于思想德道评价。
学生德育修养满分为100分。如学生德育修养分未达到60分, 则取消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其详细指标及分值见“综合绩点评价指 标体系”。
(二)智育素质
智育素质是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中形成的科学文化、 能力素质评价。
测评年度内各科成绩均以教务处提供的正式成绩为准,智育得 分= ∑ (必修课成绩/门数)。
(三)发展素质
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管理、引导过程中形成的体现 创造性和实践性的体美劳的综合发展素质。由创新创造劳动素质、 组织管理素质、体美素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专业技能素质、 综合表彰等六部分组成。各部分分值总和为发展素质得分。其详细 指标及分值见“综合绩点评价指标体系”。
(四)实习表现
实习表现满分100分,由医院带教老师和片区管理老师共同评 价。其详细指标及分值见“综合绩点评价指标体系”。
第八条 学生综合绩点评价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量化考核和 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面,具体如下:
1.德育修养。学生根据德育修养板块内容进行小结自评,班级 结合学生日常行为绩效集中评分。
2.智育素质。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
3.发展素质。相关部门提供加分项目,或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 佐证,班级、学院认定后进行评分。
4.实习表现。由医院带教老师、片区管理老师和实习片区学生 代表共同评价,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得分。
第九条计算办法:
学生综合绩点总分=德育修养得分×20%+智育素质(实习表 现)×70%+发展素质得分×10%。
第五章学生综合绩点评价流程
第十条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按以下流程进行:
1.自我总结。学生对照评价体系,填写《学生综合绩点评价 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班级评议小组。大三年级学生采用报送 电子材料的方式提交。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本人提交的总结和相关佐 证材料,对本班级德育成绩和发展素质进行核算评分,并汇总学生 德育得分、智育成绩、发展素质总分和排名,将相关结果在班级公 示2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各学院复审。
3.学院复核。学院工作小组认真审核班级初步评议结果。复核 无误后,将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 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指导班级完成完善《学生综合绩点评价 表》,装入学生档案。
第六章学生综合绩点评价结果适用范围
第十一条 学生综合绩点评价结果是学生学年鉴定、年度表彰、 奖学金推荐、专升本推荐、学生干部选拔、推优入党、实习选岗等 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他与本办法精神不符 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 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2
综合绩点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测评内容 |
德育 修养 |
思想 政治 |
100 分 |
热爱祖国热爱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参与学校 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能正确理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日常或在网络上发布不恰当言论或影像资料,视情节 轻重,扣2-10分/次。无故缺勤班级团日活动、主题班会、 青年大学习等,扣3分/次。 |
社会 公德 及公 益活 动 |
遵守公序良俗和公共场所秩序;助人为乐,积极参加 各种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及公益活动;严于律己、宽以待 人、尊敬师长;自觉爱护国家财产和维护校园环境,按时 做好责任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区域的清洁卫生,自觉维护 校园和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在有组织的公益活动中脱岗,扣3分/次;迟到、早 退等其他不遵守纪律,扣1分/次;破坏公物视情况,扣2-5 分/次;凡无故未参加有组织的清洁卫生打扫或完成情况 较差,扣1分/次,通报批评,扣3分/次。 |
遵纪 守法 |
法纪观念强,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受到辅导员批评,1-2分/次;学院通报批评,3分/次; 学校通报批评,5分/次;受到严重警告处分,7分/次; 记过以上处分,10分1次。 |
教学 秩序 |
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上课认真听讲, 努力学习,能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旷课(含晚自习)扣2分/学时,迟到、早退扣1分 /次,上课玩手机或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睡觉、说话等) 扣1分1次,被任课教师当堂批评扣2分/次。 |
寝室 卫生 安全 |
积极参加宿舍建设活动;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无违规 违纪行为;做好寝室卫生及安全防范工作。 周纪律卫生差寝室,该寝室成员每人扣1分/次;内 务专项检查成绩不合格,每人扣1分/次;违反公寓管理 规定,尚未达到纪律处理者(如早查,晚归等)扣3分/次; 违规用电、夜不归寝。扣5分/次。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测评内容 |
德育 修养 |
日常 行为 规范 |
100 分 |
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积极参加 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勤奋好学、积极向上,同学之间和睦 相处、互助友爱,具有新时代大学生的风范。 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穿拖鞋、背心者, 或在公共场所行为不当(抽烟等)扣2分/次;带食品进 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扣2分/次。不服从任课教师或 辅导员管理,有顶撞辱骂老师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扣5-10 分/次。不假离校或节假日未按时返校,扣2-5分/次; 打架、斗殴、酗酒等恶劣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扣5-10 分/次。 |
智育 素质 |
学年 课程 |
|
所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百分制)。 |
实习 表现 |
职业 操守 |
100 分 |
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文明礼 貌;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尊敬教师、团结同学,有良好的 团队合作意识;在带教教师的指导下从事临床工作,规范 操作流程。 有患者举报或受到实习单位批评者,视情节轻重扣 5-10分/次;造成严重后果者或引发医疗纠纷,扣40分/次。 |
学习 态度 劳动 纪律 |
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端正学习态度, 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充分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学习,认真 完成带教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及本专业的理论学习任务。 学习态度不端正,经教育不悔改者,扣5-10分/次; 严重厌学,不能完成实习任务者该项计0分。 严格遵守《实习生管理手册》和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 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严格执行 请假审批制度。有上述违纪行为,扣1-5分/次;不遵守 学校实习管理规定,严重违反实习劳动纪律,经教育不悔 改者,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扣30分/次。 |
发展 素质 |
创新 创造 劳动 素质 |
|
参加创新创业或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 8分,三等奖5分,优胜奖3分,参与且作为主持人每次1分。 权重:国家级一类2.0,国家级二类1.5,市级1.2,校级(市 级二类)1.0,学院0.8。同一项目在同一周期内取最高分。 论文(专利)每篇(个)10分。权重:中文核心及以 上期刊(发明专利)1.0,其它期刊正刊(实用新型专利)0.6。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测评内容 |
发展 素质 |
创新 创造 劳动 素质 |
|
成果署名有多人的权重:第1,1.0;第2-3,0.6;第 3-4,0.5;第5-6,0.4;第7-8,0.3;第9-10,0.1。 |
组织 管理 素质 |
|
学生干部(以学校确定的学生干部职位职数为准): 测评年度内任职期满经考核优秀20分,称职16分,不称职 0分。(优秀比例控制在三分之一。校级学生干部、社团 负责人由校团委提供任职及考核结论,学院级学生干部由 各院(部)负责提供任职及考核结论,班级班委由各班级 辅导员认定。) 权重: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青协秘书长、社团联合会秘书长、自律会秘书长,1.0; 学院学生会主席体美素质团成员、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 (3人以内),0.8;学院学生会团学组织负责人(3人以 内)、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0.6;班级学习委 员、纪律委员、副班长、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0.4;班 级班委其他成员、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每个社团3人)、 学生公寓层长,0.3。 若因工作需要而发生职位变动,以实际任职时间(N 月,N/10)按比例加分。 测评年度内累计不超过25分。 |
体美 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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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院以上的文艺、体育活动等获得奖励或表彰, 一等奖(第1、2名)6分,二等奖(第3-5名)4分,三 等奖(第6-8名)3分,优胜奖2分; 权重:国家级一类2.0,国家级二类1.5,市级1.2, 校级(市级二类)1.0,学院0.8。同一项目在同一周期内 取最高分。 获奖有多人的权重:参赛队伍10人及以上,0.6;比 赛队伍5-9人,权重为0.8;参赛队员5人以下,1.0。 对每学期没有做健康跑任务要求的学生,如完成一学 期的健康跑任务,得1分。 年度内累计不超过24分。 |
社会 实践 志愿 服务 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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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按每2小时0.5 分(测评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0分); 无偿志愿献血活动,2分/次; 好人好事有媒体报道或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2-5 分/次。 班级表现优秀,起到良性带头作用,0.5-2分/次。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测评内容 |
发展 素质 |
专业 技能 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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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8分;英语六级 考试成绩达425分,10分;全国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A级,4分;医护英语,3分; 全国高等学校(重庆考区)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 考试一级,3分;二级,4分; 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甲等,4分; 一级乙等,3分; 二级甲等,2分;二级乙等,1分。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红十字救护员3分,医护药 类执业证书5分; 同一周期同一类别考试通过者,只计最高分。 |
综合 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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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10分,优秀学生干部和 优秀共青团干部8分,优秀寝室长2.5分,其他荣誉5分; 权重:国家级一类2.0,市级1.2,校级1.0。同一奖项在 同一周期内取最高分。 教务处每学期学习优胜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 三等奖计2.5分;学习进步奖计1.5分。 月文明寝室,每人0.5分/次;校级文明寝室,每人 加1分/次;市级文明寝室,每人1.5分/次(测评年度 内累计不超过5分)。 团队有多名成员,按成员数取平均,最低不少于0.2 分/人。 综合荣誉包括,学生年度表彰、五四表彰、军训表彰、 优秀寝室长、“三下乡”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