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
10分
|
法纪观念强,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辅导员批评且有记录的一次扣1-2分;系部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学校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扣7分,记过以上处分一次扣10分。
|
|
|
|
课堂教学秩序
|
20分
|
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上课认真听讲,努力学习,能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旷课(含晚自习)1小节扣2分,迟到、早退1次扣1分,上课耍手机或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睡觉、说话等)每次扣1分,被任课教师当堂批评扣2分。以上行为多次违反(每学年累计8次以上),该项计0分。
|
|
|
寝室卫生、安全
|
20分
|
积极参加宿舍建设活动;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无违章违规行为;做好寝室卫生及安全防范工作。周纪律卫生差寝室,该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1分,辅导员、系部、校级内务专项检查成绩差且有记录的每人每次扣1分;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尚未达到纪律处理者(如早起查对,晚归等)一次扣3分;违规用电、夜不归寝每次扣5分。以上行为多次违反(每学年累计5次以上),该项计0分。
|
|
|
日常行为规范
|
20分
|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开展的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勤奋好学,积极向上,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互助友爱,具有新时期大学生的风范。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穿拖鞋、背心者或在公共场所行为不当(抽烟等)每次扣1分;带食品、饮料进入教室、实验室每次扣1分。不服从任课教师或辅导员管理,有顶撞辱骂老师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不假离校或节假日未按时返校,每次扣2-5分;打架、斗殴、酗酒等恶劣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扣3—5分。以上行为多次违反(每学年累计2次以上),该项计0分。
|
|
|
辅导员评分
|
10分
|
服从班级管理,积极配合辅导员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辅导员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各类信息、材料报送或未按要求填报,每次扣1分;参加班会活动不积极,每次扣1分。有不服从辅导员管理,顶撞老师的行为,该项计0分。
|
|
|
智育(80%)
|
学年各门课程
|
100分
|
所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百分制)。
|
|
基础素质指标及分值表
(实习生考核指标)
|
实习综合表现
(40%)
|
职业
操守
|
40分
|
遵纪守法,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文明礼貌;尊敬教师、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保守实习单位或患者的秘密;必须在带教教师的指导下从事实习工作或诊疗活动,勿擅自做主。违反上述条例,有患者举报或受到实习单位批评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或引发医疗纠纷,该项计0分。
|
学习态度
|
30分
|
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合理利用休息时间勤奋学习,认真完成带教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学习态度不端正,经教育不悔改者,扣5~10分;严重厌学,不能完成实习任务者,该项计0分。
严格遵守《实习生管理手册》和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有上述违纪行为之一者,一次扣1~5分;不遵守学校实习管理规定,严重违反实习劳动纪律,经教育不悔改者,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该项计0分。
|
劳动纪律
|
30分
|
班级表现(10%)
|
班级表现
|
100分
|
服从班级管理,积极配合辅导员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辅导员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各类信息、材料报送或未按要求填报,每次扣1分;完成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的简历登记,按需主动参加各类各级招聘活动,及时向辅导员反馈就业情况,若学生不能主动完成以上求职要求,视情况扣5~10分。
|
智育(50%)
|
毕业考试(毕业设计)
|
100分
|
毕业考试或毕业设计成绩(百分制)。
|
发展素质
指标及分值表(以
测评年度内各项认定为准)
|
创新创造能力
|
科技竞赛与论文
|
|
参加系部以上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或专业技能大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科技学术论文以刊物为依据;其它创新成果,以专家推荐和相关部门审定为依据。获奖加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鼓励奖优胜奖3分,参与每次1分;权重:国家级比赛1.5、省级比赛1.0、校级比赛0.5、系部0.2;同一项目取最高分。科技学术论文权重:中文核心期刊1.0、其它期刊正刊0.6、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增刊0.4、其它增刊、短文、摘登及有出版刊号的论文集等0.2。团队获奖有排名的权重为:第一作者1.0、第2-3作者0.6、第4-5作者0.3分、第六及以后0.1分;无排名的取平均分,最低不少于每人0.2。(获奖或论文发表时间以测评当年度计算。)
|
其它创新成果
|
|
组织管理能力
|
担任社会工作
|
|
学生干部(以学校确定的学生干部职位职数为准)加分:测评年度内任职期满经考核优秀8分,称职6分,不称职0分。权重:根据学生干部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不同,分别乘以不同的权重。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总支副书记、系部学生会主席等1.0;校团委、校学生会、团总支、系部学生会等部门负责人(含副职)、班长和团支部书记、楼长、辅导员助理等0.8;校团委、校学生会、系团总支、系学生会等部门干事、班委委员和团支部支委委员、楼栋层长、实习小组长、学生社团负责人等0.5;室长、学生社团理事等0.3。以上未罗列的及新设置的学生干部,其权重以学校认定为准;若因工作需要而发生职位变动,以实际任职时间(N月,N/10)按比例加分。(校级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及辅导员助理由校团委提供任职及考核结论,系部级学生干部由各系部负责提供任职及考核结论,学生自律委员会由学生处提供考核结论,其他由各班级辅导员认定。)测评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5分。
|
综合技能
|
竞赛获奖
|
|
参加校(系)级及以上的文艺、体育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获得奖励或表彰,按照不同等级加分:一等奖(第一名)10分、二等奖(第二名)8分、三等奖(第三名)5分、鼓励奖、优胜奖(第四名及以后名次)3分、参与活动1分;权重:国家级比赛1.5、省级比赛1.0、校级比赛0.5、系(部)比赛0.2。一次活动获多项奖励或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活动获得奖励,取最高分。权重:个人1.0、团队成员按分值取平均,最低不少于每人0.2。(获奖时间按测评年度计算。)
|
参与专业课程建设、社会实践及志愿者服务
|
|
参与有组织的专业课程建设、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按每2小时加0.5分;无偿志愿献血活动,每次1分;好人好事有媒体报道或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每次加5分。测评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0分。
|
英语、计算机、普通话及各类专业职业能力等
|
|
英语: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4分,B级3分。全国高等学校(重庆考区)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3分,二级4分。普通话:一级甲等4分、一级乙等3分、二级甲等2分、二级乙等1分。获得心理咨询师、国家汉语职业能力测试证、人文医师、营养师、健康管理师、等各类专业职业证书3分;获得各种艺术类考级证书(6级及以上者)。同一项目若多次参加考试并且通过者,只记一次。在第二课堂学习中,同一课程完成不少于8学时课程,加1分,16学时以上(含16学时)加2分(由校团委界定)。
|
特殊表彰
|
党、团先进及先进班、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见义勇为等荣誉表彰的个人或团队成员
|
|
国家级荣誉10分、省级荣誉8分、校级荣誉(包括三好、优干及单项先进个人)5分、系部级荣誉2分;权重:个人1.0、团队成员按分值取平均,最低不少于每人0.2。同一项目取最高分。周纪律卫生优寝室每人每次0.5分,月文明寝室每人每次加2分。 (获奖时间按测评年度计算。)
|
附件2: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至 学年度学生综合绩点评价表
|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本班级(专业)总人数:
|
姓名
|
|
学号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
社会
工作
|
|
德育自我 小结
|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发展 素质评分
|
项目
|
内容
|
自
评
分
|
学生
本人签字
|
班级评议小组审核得分
|
创新创造能力
|
|
|
|
|
组织管理能力
|
|
|
|
综合技能
|
|
|
|
特殊表彰
|
|
|
|
系部审核发展素质总分
|
|
辅导员签字:
系部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德育自我评分小结包括学生本年度对照德智评分指标(六项)进行小结和自我评分。
2、本表以A4纸打印,可另加附页。
|
附件3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至 年度学生(大一、大二)班级德育测评结果统计表
姓 名
|
班级测评
|
班级测评总分
|
扣减分
备注
|
政治思想
10分
|
社会公德及公益活动
10分
|
遵守校规校纪
10分
|
遵守课堂教学纪律 20分
|
寝室卫生安全
20分
|
日常行为规范
20分
|
辅导员评分
10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本表以以A4纸张大小设计,提交电子档,于班级评议小组测评时使用。
附件4: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至 学年度学生综合绩点评价结果统计表
系(部): 专业: 年级: 班级: 本班级总人数: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社会工作
|
基础素质
|
发展素质
|
综合素质
|
总分
|
名次(N/M)
|
总分
|
名次(N/M)
|
总分
|
名次(N/M)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班平均总成绩(分值)
|
|
|
|
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以A4纸张大小设计并提交电子档。
2、以系部为单位,统计出各班级的综合素质平均总分及排序,存入系部工作档案。
三峡医专学〔2016〕3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大学生综合绩点评价是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通过设立基础素质和发展素质等测评指标,确定评价标准,采取有效途径和方法,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激励的一种工作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原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采取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日常管理相结合、量化测评与目标管理相结合、静态测评与动态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全面、系统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以此形成良好的学生教育管理机制和营造优良的学风、教风、校风,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为使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建立校级、系(部)级、学生班级三级组织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
学校成立“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生工作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实习部、校团委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的总体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学生处调剂安排。各部门分工情况如下:
(一)学生处
1.负责拟定学生综合绩点评价的相关文件和学生综合绩点评价指标体系;
2.布置学生综合绩点评价整体工作,汇总、统筹、审核、报批学生综合绩点评价材料;
3.协调解决测评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4.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学生综合绩点评价中的重大问题。
(二)教务处
1.负责于每年9月1日以前提供学生测评学年度各门必修课考核成绩,每年学生毕业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实习学生毕业考试(毕业设计)成绩,并导入教务处正方教育管理系统。
2.参与解决测评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实习部
1.参与拟定学生(实习生)综合绩点评价指标;
2.负责在每年4月前,完成实习生实习综合表现部分的评价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学生所在系部;
3.协助解决实习生在测评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校团委
1.负责提供学生干部任职、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第二课堂参与情况的汇总统计,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学生所在系部;
2.协助解决学生在测评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五)各系部
各系部成立由系部学生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代表为成员的“系部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审核本系部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
(六)学生班级
各学生班级成立学生综合绩点评价民主评议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评议小组)。以班为单位,除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纪律委员外,另由班级按民主选举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且不少于5人(成员名单交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辅导员任组长。其主要职责:在系部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组的指导下,按照学校学生综合绩点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完成本班同学德育评分中的“班级评分”及发展素质评分,经反馈、复核后将测评结果汇总上报系部;协助系部解决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七)学生个人
学生本人对照学校学生综合绩点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按时完成当年度本人的自我小结和德育评分,实事求是地填写“学年度学生综合绩点评价表”(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时提交班级评议小组,积极参与综合绩点评价工作。
第三章 测评周期与时间安排
第五条 绩点评价时间具体安排为:大一学年的绩点评价在大二第一学期9月完成;大二学年的绩点评价在大二第二学期离校前(即每年的5月)完成;大三学年的绩点评价在毕业当年4月完成。
第四章 测评指标及评分办法
第六条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将学生综合绩点分为基础素质和发展素质两个层面。基础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第二课堂环节中形成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心理等方面的一般素质。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管理、引导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学生综合绩点指标体系的分解如下:
(一)基础素质
大一、大二年级基础素质由德育、智育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基础素质总分=德育得分(X×20%)+智育得分(学年度各门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换成百分制)X×80%)。其详细指标及分值见“综合绩点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
大三年级基础素质由实习综合表现、班级表现和智育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基础素质总分=实习综合表现(X×40%)+班级表现(X×10%)+智育得分(毕业考试或毕业设计成绩(换成百分制)X×50%)。其详细指标及分值见“综合绩点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
(二)发展素质
发展素质由创新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综合技能、特殊表彰等四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发展素质总分=∑(各项发展素质加分×权重)。其详细指标及分值见“综合绩点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
(三)综合绩点
综合绩点由基础素质、发展素质两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综合绩点总分=基础素质总分(X×80%)+发展素质总分(X×20%)。
第七条 学生综合绩点评价方法。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在“学校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部署,以系部为单位组织和指导各班级评议小组实施测评。
学生综合绩点评价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法:
1.智育测评。测评年度内各科成绩(必修课)均以教务处提供的正式成绩为准,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相关指标分别测算出相应分值。(凡补考的,课程成绩以学期考试成绩为准;缓考学生按实际课程考试科目数计算平均分。)
2.德育成绩。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综合绩点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的标准,在测评年度内根据学生个人自评小结,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记录对每位学生的德育进行集中评分。
3.发展绩点评价。各项加分项目以测评年度内所认定(获得)的为准。由学生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学年度学生综合绩点评价表”(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时提交给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审定。
第五章 学生综合绩点评价程序
第八条 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学生综合绩点评价表”(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本班班级评议小组。大三年级学生采用报送电子材料的方式提交。
2.班级评议小组在系部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组指导下,对本班同学开展发展素质评分及德育评分;汇总统计出每个学生智育成绩、基础素质、发展素质及综合素质总分、排名(N/M)并公示;将结果汇总、反馈、复核后上报各系部(附件4)。
3.系部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组布置、指导和监督班级评议小组的测评工作;审核、公示各班级测评结果;解决测评及公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组织完善学生“学年度学生综合绩点评价表”(附件2),载入学生档案。
第六章 学生综合绩点评价结果适用范围
第九条 学生综合绩点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学年鉴定、“三好”(“优干”)及各项先进个人(集体)评比、奖学金评比、专升本推荐、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推优入党、实习选岗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条 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实施过程中遇到本办法未涉及的特殊情况,须经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提出意见,报“学校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纳入当年度学生综合绩点评价工作中予以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试行。
附件1:
综合绩点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测评内容
|
基础素质指标及分值表(大一、大二考核指标)
|
德育(20%)
|
政治
思想
|
10分
|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能正确理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在平时或网络上发布不恰当言论或影像资料,视情节轻重扣1-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该项计0分。
|
社会公德及公益活动
|
10分
|
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场所秩序;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各种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及公益活动;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尊敬师长;自觉爱护国家财产和维护校园环境;对他人的不良现象展开批评;按时做好责任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区清洁;自觉维护校园和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在有组织的公益活动中脱岗一次扣3分;迟到、早退等其他不遵守纪律的一次扣1分;破坏公物视情况扣2-3分;凡无故未参加有组织的清洁卫生打扫或完成情况较差的每次扣1分,因此受到通报批评每次扣3分。以上行为多次违反(每学年累计5次以上),该项计0分。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