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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学生课余时段学习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5-08-08    浏览次数:

课余时段是指大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课程 学习环节以外的时段。为进一步引导同学们向学向善,合理规划课 余时段学习安排,着力培养自主学习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三 峡医专〔2022〕87号),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课余时段自主学习形式

学生课余时段自主学习采取集中性自主学习与分散性自主学习 相结合。集中性自主学习系指学生按照本意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以院(部)为单位集中性安排的自主学习。分散性自主学习系指学 生根据自身情况,利用其他课余时段自主安排学习地点、学习形式 的自主学习。

二、集中性自主学习管理

(一)集中性自主学习时间:每周日至周四晚间19:00—20:30 时段。

(二)集中性自主学习地点

第一、二 、三 、四 、五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每学年开学 前,根据院(部)在校生人数具体安排教室。

按照教务处教学统一规划实施。

(三)集中性自主学习形式以自修为主,院(部)安排教师下 班辅导。

(四)集中性自主学习管理教务处负责对各院(部)集中自主学习场地进行整体规划和布 局,指导院(部)做好自主学习形式、内容和教师下班辅导安排; 学生处负责对院(部)集中性自主学习组织实施情况巡查与考核, 视集中性自主学习组织实施情况对院(部)实施扣分,纳入院(部) 年度考核;院(部)是学生集中课余时段学习活动安排的具体落实 部门,应根据指定场所和本院(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 考核办法,负责班级与辅导教师安排、学生组织与管理等。

三、分散性自主学习管理

(一)分散性自主学习时间:集中性自主学习管理时段以外的 其他课余时段(含双休日)。

(二)分散性自主学习形式及地点

自主学习形式包括自修、实训、讲座和培训等。学校将图书馆 作为学生公共自修场所,由图情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场所使用实施 申报制。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各院(部)试点开放部分实训场所供 学生实训。

(三)分散性自主学习管理

分散性自主学习时段由学生自主安排学习地点、形式,实行自 主管理。双休日和晚上时段,试点设立勤工俭学岗位或学生志愿者 对以上地点实施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部)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提高对课余时段学习重要 性的认识,引导学生合理规划课余时间,主动学习。

2.院(部)负责集中性自主学习时段所划定区域的秩序维持与 管理,保障学生学习环境。

3.参加自主学习活动的学生均应遵守学习纪律,服从管理要求,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努力提高学习效率。具体要求如下:

(1)保持所在区域安静,不得播放音乐,不得高声喧哗,不 得接打手机,不得随意走动;

(2)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清洁卫生,不得在教室吃东西。 下课将书本、稿纸等物品带走;

(3)集中安排学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 特殊情况需组织活动,须报院(部)批准;

(4)各学生组织不得在集中学习时段的集中学习场地组织活动。

4.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要求布置作业, 并采取灵活方式及时批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集体答疑或个别

5.各院(部)应结合专业特色,利用分散性自主学习时段,积 极组织开展实训、讲座和培训。

6.各院(部)应及时收集、反馈本院(部)各班级课余时段学 习情况,落实晚自习巡查情况日报制。学生处和教务处结合检查情 况进行分析,指导各院(部)开展学习活动。

五、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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