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28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初审、公示、推荐,学生处组织评审,张*莹同学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
序号
学院
班级
姓名
助学金等级
1
护理学院
25级护理(贯通三年制)5班
张*莹
二档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6月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生工作部(处)和纪检处反映。
学生工作部(处):吴老师58563659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3
学生处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