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27 浏览次数:
根据《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渝教财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学校资助中心复核,何*燕等38名学生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27日-12月1日。若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提出。
学生工作部(处):吴老师58563659
附件: 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公示名单
学生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