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渝教财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我校于2022年9月启动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学校资助中心复核,王子怡等7056名学生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
现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0月24日-10月28日。若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纪检处、学生工作部(处)提出。
纪检处:张老师 58556856
学生工作部(处):吴老师58563659
附件: 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
学生处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