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关于2016-2017年大学生参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4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大学生医保是确保大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的保障。结合大学生的实际特点,其待遇高于普通居民医保,主要保障大学生住院、门诊、大病的医疗需求,同时兼顾大学生意外伤害,并放宽了大学生特大疾病保障的范围。一旦发生疾病,大学生医保可以最大限度的减轻个人医疗负担,是更为大学生着想的医疗保险。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62017年大学生参保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年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人·年、二档280/人·年;民政资助一档30/人·年、民政资助二档180/人·年。

二、享受待遇时间:201691-2017831日。

三、报销办法:1.大重庆范围内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同学凭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进行报销;2.市外及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同学凭身份证进行报销。

四、根据最新筹资标准,民政资助参保金额由原来的一档60元、二档220元调整为一档30元、二档180元。我校近期会将差额足额转账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请2014级已缴纳2016-2017年参保费用的民政资助学生注意查收,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处吴老师(023-58556813)。

 

                                 学生处

                            201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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