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渝教财发〔2017〕1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我校于2018年4月启动2018-2019学年实习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系部认定工作组审核,王宁等1059名学生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
现将2018-2019学年实习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5月30日-6月6日。若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纪检处、学生工作部(处)提出。
纪检处:张老师 58556856
学生工作部(处):吴老师58556813
附件:
2018-2019学年实习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xls
学生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