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要求,我校于2020年6月开展了2020年春季扩面助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李红等62名学生符合评定条件。现将2020年春季扩面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月7日—7月11日,师生如对上述扩面助学金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纪检处、学生工作部(处)提出。
纪检处:张老师 58556856
学生工作部(处):吴老师58563659
附件:
2020年春季扩面助学金公示名单.xls
学生处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