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志愿服务时长管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制定了《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志愿服务时长管理办法》,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志愿服务时长管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与的学校组织或参与管理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 志愿服务时长是记录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依据,其认定与管理应遵循“真实、准确、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校团委负责全校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二)审核志愿服务项目。
(三)指导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
(四)监督志愿服务质量。
(五)管理“志愿山城”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第五条 各学院由分团委书记、社会实践部组建志愿服务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本院志愿服务活动。
(二)做好考勤记录。
(三)初审并录入志愿服务时长。
(四)公示并动态认定时长结果,同时提供本学院学生志愿服务结果查询。
第三章 志愿服务范围
第六条 可认定的志愿服务类型包括:
(一)社区服务:社区义诊、敬老助残、扶贫帮困等。
(二)教育帮扶:义务支教、学业辅导、科普宣传等。
(三)大型活动:校内外重大赛事、会议等志愿服务。
(四)应急救援:灾害救助等志愿服务。
(五)校园服务:迎新接待、校园文化活动等。
(六)生态环保:环境清洁、垃圾分类、植树造林等。
(七)其他经校团委认定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四章 活动开展流程及时长录入核定
第七条 活动开展流程:
(一)活动审核:活动开展前三天,校团委对活动策划、组织形式、安全保障及预计时长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志愿服务宗旨(学院需完成初审)。
(二)发布招募:活动审批通过后,由学院在“志愿山城”系统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并完成志愿者招募工作。
(三)考勤记录:活动期间,由学院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考勤,灵活采用电子签到系统(“志愿山城”平台)和纸质签到表,准确记录学生姓名、学号、班级及服务起止时间等信息,签到表需由各学院分团委书记审核,确保真实有效。
第八条 时长录入核定:
(四)录入与核定:活动结束后,由学院专人将考勤数据录入统一表格,标注时长、班级及学生信息。
(五)公示与备案:各学院每月对录入时长进行纠错,同时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时长将作为后期评先评优的依据。
第五章 监督与奖惩
第九条 建立志愿服务三级监督机制:
(一)活动组织方自查。
(二)学院定期抽查。
(三)校团委随机检查。
第十条 奖励措施:
(一)作为各类评先优秀的参考依据。
(二)志愿服务类表彰:奉献之星、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十佳青年志愿者等。
第十一条 违规处理:
(一)虚报、谎报时长者,相关志愿服务时长清零。
(二)情节严重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按校级校规处理。
(三)各分团委根据管理准则做好学院内部管理和定期抽查,公示过程中存在异议及时处理,以上纳入学院工作考核。
第十二条 本准则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第十三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六章 附则
说明:
1.实际服务时间核定时长(以小时为单位,不足0.5小时不计入)。
2.各处(室)志愿服务活动等需提前进行报备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校团委指导下完成“志愿山城”招募工作,活动结束后的时长由校团委统一录入,再返回学院进行本学院学生时长汇总及公示。
3.校团委组织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结束后的时长由校团委统一录入,再返回学院进行本学院学生时长汇总及公示。
4.三馆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关于三馆讲解员契合志愿服务工作内涵部分的时长认定说明》文件规定执行。
5.志愿服务活动申请表、时长管理流程图及签到表详见附件1-3。
6.其它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三峡医专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申请表】
2.【三峡医专志愿服务时长管理流程图】
3.【三峡医专志愿服务活动线下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