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级临床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
根据学校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专业大类全年级拉通排序评选,获得者必须满足学习成绩与综合绩点排名均位于专业大类前三分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无处分且无补考。我院分别将2016级、2017级按照专业大类(临床医学与口腔医学)将综合绩点和智育成绩排序,最终按照综合绩点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候选人,现公示2016.2017级临床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名单,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10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临床医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
投诉渠道:系部电话:023-58567515;周老师:18375662273; 余老师15173991261 邮箱:352844556@qq.com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