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生早期基层实践,与就业岗位实现“零距离”对接,强化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培养,经临床医学系和实习实训处共同研究决定,临床医学专业(含专业方向)、口腔医学专业实习生实习期间应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习至少4周,为今后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基层专项实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层专项实习对象
2014级临床医学专业(含专业方向)、口腔医学专业全体实习生
二、基层专项实习安排
学生自联1家一级医疗机构完成基层专项实习。基层专项实习必须保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且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三、基层专项实习注意事项
1、临床医学专业(含专业方向)、口腔医学专业学生均参照 “基层专项实习要求”(见附件1)进行实习。
2、自行下载基层专项实习考勤表(见附件2)交由实习医院考勤。学生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及医院的规章制度,不能迟到早退,不能随意请假。
3、每个学生基层专项实习结束后均要认真填写基层专项实习情况表(见附件3),交由实习单位签字盖章。
4、基层专项实习考勤表及实习情况表盖章后于返校领取毕业证时一并交回系部,否则为基层实习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毕业证。
临床医学系
2017.2.28
附件1.2.3
2014级学生基层专项实习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