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报
今年4月15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下为其中一起:刘育春在担任水吉镇镇长职务期间违反规定,将镇政府自有资金转入镇综合林场,以林场购车名义,更换一辆超过规定价格标准的公务用车。刘育春在纪委对其上述违纪问题调查处理期间,顶风违纪,仍继续使用该超标准公务用车。南平市建阳区纪委给予刘育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水吉镇政府将违规更换的超标公务用车拍卖处理,变价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南平市建阳区委决定免去刘育春水吉镇党委书记职务。
事件回顾
刘育春在担任福建省建阳市(2015年3月18日,建阳由市改区)水吉镇镇长期间,想到正在使用的公车已用了10年之久,车况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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