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院(部)、附属医院:
2020年清明节将至,适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深化学校作风建设成果,倡导文明节俭祭祀新风,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又要继续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严守纪律规定。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要求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学校党委相关要求,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树立正确导向。在清明节期间,尽量不到现场祭扫,大力倡导选择网上或代为祭扫,需现场祭扫的党员干部要严格按要求实行预约、限量、分时、错峰祭扫。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在祭扫过程中违反森林防火规定;严禁违反祭扫规定组织或参与群众性聚集活动;严禁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清明节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和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58556856;
举报电子邮箱:sxyzjjs@sina.com
中共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驻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