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院(所):
清明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监管。各级党组织要以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明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理祭扫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克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只作批示不抓落实,以及爱惜羽毛、回避问题,“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懒政怠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在祭扫过程中违反森林防火规定。
二、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公车监管,除值班值守应急工作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定点停放、封存管理。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三、严格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对信访举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即收即报、快查快办、严格执纪,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强有力震慑。
中共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