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经个人申请、各班团支部评议、辅导员推荐,综合学工部、院团总支等部门意见,护理学院党总支第三支部经过全面考察,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提交护理学院党总支认真讨论,拟吸收以下同志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请全校广大师生对他们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20日。公示期内对拟吸收发展对象有异议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护理学院党总支反映。
联系电话:58555683
护理学院党总支邮箱:hlxdzz@163.com
护理学院党总支办公室:新区6栋313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蔡老师 肖老师
护理学院党总支第三支部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