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补认定困难生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部困难生认定工作小组审定,拟补认定张*莹同学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始3天,即5月20日—5月22日,凡对推荐上述同学参评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护理学院困难生认定工作小组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00
联系电话:5855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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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