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补认定困难生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部困难生认定工作小组审定,拟补认定4名同学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始3天,即10月14日—10月16日,凡对推荐上述同学参评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护理学院困难生认定工作小组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30,14:30—17:30
联系电话:护理学院党总支:58556859
护理学院学工办:58555683
信箱:yzhlxdzz@163.com
序号 |
姓名 |
认定结果 |
1 |
梁*宇 |
一般困难 |
2 |
邓*丹 |
一般困难 |
3 |
涂*可 |
一般困难 |
4 |
努****罕·艾* |
特别困难 |
护理学院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