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芬,2021级助产3班学生;石兴柔,2022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班学生;王琦,2021级助产1班学生。以上3名学生因期末考试作弊受处分,其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将停止发放。黄一苹,2021级护理14班学生,因个人原因休学,其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将停止发放。产生国家一等助学金1名、国家三等助学金3名的名额。
根据《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在护理学院班级民主评议基础上,进行国家助学金替换工作,现对护理学院2023年国家助学金替换初审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20日—2月22日,凡对推荐上述同学参评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护理学院认定工作组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00
联系电话:护理学院党总支:5855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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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2023年2月20日